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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微企业的优惠政策,呼和浩特注册公司注意一下!
随着社会的发展,很多人踏上了创业的道路,创业难,在呼和浩特注册公司也是不容易的,国家也是给创业的人一些福利,呼和浩特注册公司的人要了解在呼市注册公司的一些优惠政策,要根据自己所做的行业来了解更多的税收优惠政策。呼和浩特代理记账、呼和浩特公司代办、呼和浩特财务代理——立业会计给您更全面的解答。
一、小型微利企业的税收优惠
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,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50万元(含50万元)的小型微利企业,其所得减按50%计入应纳税所得额,按20%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。
呼和浩特注册公司本年度第一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,如果没有完成上一纳税年度汇算清缴,无法判断上一纳税年度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,可暂按企业上一纳税年度第4季度的预缴申报情况判别。
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,在预缴和年度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,通过填写纳税申报表的相关内容,即可享受减半征税政策,无需进行专项备案。
二、本年度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时,按照以下规定享受减半征税政策:
1、查账征收企业。上一纳税年度为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,分别按照以下规定处理:
①按照实际利润额预缴的,预缴时累计实际利润不超过50万元的,可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;
②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预缴的,预缴时可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。
2、定率征收企业。上一纳税年度为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,预缴时累计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的,可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。
3、定额征收企业。根据减半征税政策规定需要调减定额的,由主管税务机关按照程序调整,依照原办法征收。
4、上一纳税年度为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企业,预计本年度符合条件的,预缴时累计实际利润或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的,可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。
5、本年度新成立的企业,预计本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,预缴时累计实际利润或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的,可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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